Formation of Contract (Simplified)

We often hear about the term “Contract”, but do you know how is a contract formed? A contract can be made either orally or in writing. According to the Malaysian law, a valid contract must contain four crucial elements, namely:- Offer / Proposal Acceptance of the offer Consideration An intention to create legal relation. 1.…

合约(Contract)的形成

我们常常都会听说到“合约”“合约”,但是你知道一份合约是怎么样组成的吗? 合约,可以是由口头或书面形式的。 根据大马的法律, 一份有效的合约必须含有四种元素,分别是 要约 (OFFER/PROPOSAL) 接納 (ACCEPTANCE) 代價 (CONSIDERATION) 受法律約束的意圖(INTENTION TO CREATE LEGAL RELATIONS) 1. 要约 (OFFER) 要約(OFFER)是当甲方向乙方列出的交易條件,要約可以是向个人,一群人,一家公司或整个世界提出的。 例子: 一位顧客在一家超級市場。当他把貨架上的貨品拿到收銀員的柜檯上,这一个动作就是向超級市場作出要約(OFFER)。 2. 接納 (ACCEPTANCE) 甲方向乙方發出要約(OFFER)後,乙方若要接納(ACCEPT)要約(OFFER),以構成合約,乙方必須要让甲方知道(ACCEPTANCE MUST BE COMMUNICATED)(可以是一个简单的动作或正式书面回应),而且其接納(ACCEPTANCE)必須是無條件性的﹙UNCONDITIONAL﹚。 例子: 在超級市場,当收銀員向顧客收钱时,超級市場已接納了顧客作出的要约。 但是若乙方在接納的同時,要求加入或改變甲方的要約,在法律上而言,乙方並不是接納,而是向甲方發出一個反要約﹙COUNTER-OFFER﹚。一旦發出反要約﹙COUNTER-OFFER﹚,甲方原來所發出的要約 ﹙OFFER﹚就会即時摧毀,在此之後,乙方已经不可以接納甲方原來的要約了。例子: 超級市場的收銀員发现货品标错价钱,因此“反要約”(COUNTER-OFFER)告诉顧客其实那货品是RM10.00 而不是RM8.00,这时那是由顧客决定他要不要接納(ACCEPT)该货品。 接納(ACCEPTANCE)一般可以用語言或文字作出,最好当然是要有纪录。 3. 代價﹙CONSIDERATION﹚ 代價是任何一方作出的承諾或承擔責任。例子: 在超級市場的那一宗买卖的合约。顧客的代價就是他将会付的钱,而超級市場的代價就是它将会出售给顧客的货品。 除此之外,代價只需‘有償’而無需‘等價’例子:一零吉买一辆汽车的合约都是有法律效应的。 4. 受法律約束的意圖﹙INTENTION TO CREATE LEGAL RELATIONS﹚ 若被證實立約一方並無立約的法律意圖,有關協議將無約束力。一般情況下社交或家庭式協議中有關人等並無立約的法律意圖,在此等情況下需要將立約的法律意圖清晰建立。例子: 哥哥答应请妹妹吃丰富的西餐,但是哥哥爽约了,妹妹不能向哥哥在法律上追究。 所谓口说无凭,立字为据,一般在商業上的交易,为了清晰立約意圖,大家都会同意将已谈妥的条件写在書面上,然后再簽署作为合約。 终结来讲,合約的形式可說是千变万化,如果要确保您的利益被保障,一定要做一份有法律效应的合約来保护双方的权利。 Stanley Phang Weng Lam Adjudication…

祸从口出 – 诽谤

在法律的角度, 每个人都有向另一个人提供意见或想法的权利。但是,当某人向第三方发布有关于当事人的一些不属实消息时,这行为可能会构成诽谤。 诽谤可分为两种,即永久性诽谤(Libel) 或 暂时性诽谤(Slander)。被诽谤者如若要成功索赔,他必须证明诽谤者所使用的文字或字眼对他具有诽谤性,且该具诽谤性的文字必须是对被诽谤者以外的任何人发表的。 什么文字或语言可以构成诽谤? 在马来西亚,诽谤可以是 任何有意贬低一个人在大众的形象的言论, 或 损害他人信誉的言论, 或 损害他人在工作上的声誉的言论。 看到或听到这些具诽谤性文字的人无论相信与否,那些文字都已构成诽谤。 法律针对诽谤诉讼提供了一些抗辩,但是如果这些抗辩失败,诽谤者有责任支付被诽谤者受到的所有损失。 1. Libel – 永久性诽谤 “Libel” 是一种永久性的诽谤,以永久可见的形式或以广播和戏剧表演的一部分来呈现。常见的例子包括图片,雕像,蜡像,肖像或任何文字,印刷品,标志等。 2. Slander – 暂时性诽谤 “Slander” 则是一种暂时性的诽谤。此类诽谤多数以陈述,口头语言,声音或手势呈现。打个比方,A方对B方说C方是小偷,如果这是个错误的陈述而且A方也无法证明C方是小偷,那么C方可以以诽谤罪名起诉A方。 一般来说,被诽谤者在暂时性的诽谤案件中无需向法庭证明该”诽谤”对他造成了什么损失或伤害,因为被诽谤本身已是一种损失。 例子 根据马来西亚1957年诽谤法令,如若该诽谤内容涉及女性的贞洁操守,那么被诽谤者在法庭起诉诽谤者时, 则无需证明她已受到任何损失和伤害。 打个比方,A方在大众面前称B方为“妓女”,因此影响了B方的贞洁操守,那么A方就已经犯了诽谤罪行。 除此之外,任何中伤他人的专业,贸易或生意的言语也可被视为暂时性诽谤。 案例 在一宗发生在大马的诽谤案件中,一名律师因称法院里的一名注册官“腐败” 而被定诽谤罪。 当诽谤者陷入诽谤诉讼时,诽谤者可以使用一系列的抗辩来摆脱罪名。以下所举出的抗辩是诽谤诉讼中较为常见的抗辩。 1. Justification 证明属实 如果该具诽谤性的言论是真实的,那么该言论将不会构成诽谤。 打个比方,A方告诉B方说C方犯了通奸罪。在这个情况里,如果C方以诽谤罪提告A方,A方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所说的一切属实,以摆脱诽谤罪名。A方个人的想法或意见不足以让他摆脱罪名。 2. Fair comment 公正的评论 如果诽谤者所发表的言论涉及公共利益且是公正的评论,那么诽谤者所发表的言论将不会构成诽谤。 打个比方,如果说“A方犯下了亏空公款的罪行,因此A方是公司的耻辱”,只要A方真的犯下了亏空公款的罪行,“A方是公司的耻辱” 的这个说法将会是一个公正的评论,且不具备诽谤性。 反之,如果做出此评论的人无法证明A方犯下了亏空公款的罪行,那么上述的陈述将不会是个公平的评论且可导致做出此评论的人陷入诽谤诉讼。 3. Unintentional defamation 无意识诽谤 马来西亚的法律允许诽谤者无需向被诽谤者做出任何赔偿,前提是他的言论必须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做出的。此外,他也必须对他所作出的诽谤性言论进行相应的更正并公开道歉,且其中所涉及的费用由诽谤者承担。 结论 所谓“祸从口出”,上述所提及的例子只不过是千千万万宗诽谤案件的一小部分。在这个社交媒体盛行的21世纪,许多诽谤事件都是因为民众在社交媒体所发出的言论涉及他人声誉而导致的。因此,唯一能避免自己惹上诽谤诉讼的方法就是小心自己所说的话和在网上所发表的言论。 Stan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