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邻居无理的行为影响你的生活时,你能采取什么行动?
左邻右舍本该和睦共处,但是,总会有一些没有同理心的邻居做出一些烦人的举动影响我们的生活。打个比方, 隔壁邻居喜欢开派对或看足球赛,每天夜半三更都还在大喊大叫,或者 邻居要养宠物又不愿打理,导致臭气熏天,又或者是 邻居安装闭路电视时故意把镜头对着你家门口,等等。 对于这些无理的举动,除了默默忍受,我们还能采取什么行动呢? 根据马来西亚的法律,如果邻居长时间做出不合理的干扰行为且严重干扰他人享用土地,那么我么就可以以私人妨碍罪起诉对方。然而,能提出此控诉的人必须是业主及租客等对有关土地享有法律权益的人。 虽然在此类案件无需证明原告所受到的任何伤害,但是原告必须证明被告的滋扰影响了他的生活。因此,若邻居的不合理举动,如制造噪音或气味,干扰了我们享用自己的房产的权利,那么就可以以私人妨碍罪起诉对方。另一方面,在私人妨碍罪下被起诉的人只能是制造噪音者,居住在该房产的人如住户,租户,暂时居住者等和该房产的主人。房产的主人即便没有住在该房产内,依旧可以被起诉。 被告的免责辩护 当一个人被控告私人妨碍罪时,法律为被告提供了一些免责辩护。只要能达成其中一个免责辩护,那被告的罪名将会被洗脱。 1. 法定权利 根据法律,立法机构可授权个别人士做出无可避免且会造成妨碍的行为,如因修复道路而产生噪音,并使该人免于被追究妨碍责任 2. 时效归益 根据法律,若土地使用者(A)连续20年在土地使用者(B)知情的情况下对土地使用者(B)做出滋扰,那么土地使用者(B)不能反对土地使用者(A)继续做下去。 3. 默许 在法律上,若原告曾经默许被告作出该妨碍行为,那么原告则不被允许使用私人妨碍罪起诉被告。需注意的是,原告不对被告采取立即的回应并不代表原告默许被告的行为。 不但如此,原告还可以向法庭申请“强制令”,强制被告立即停止该骚扰活动。但是,是否颁布“强制令” 这回事取决于法官的看法和判决。